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22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晋财省直预〔2022〕2号)(以下简称“财政批复文件”)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补充通知》(晋财购函〔2021〕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校招采〔2021〕1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采购项目执行进度,顺利完成本年度采购任务,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将申报2022年度采购意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山西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集采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必须进行采购意向申报;
2. 集采目录以外、我校校级统一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即使用科研经费预算金额为50万元(含)以上,或使用非科研经费预算金额为2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必须进行采购意向申报;
3. 学校二级单位自行采购或校级小额采购的项目,原则上可不进行采购意向申报。
二、申报内容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本年度采购意向申报的内容,除原有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外,增加了资金来源、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等必填内容。采购项目名称、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必须与上报财务部的2022年度学校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有关内容保持一致。
三、申报注意事项
1. 依规申报
财政批复文件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前端已与预算系统对接,实现“无预算不采购”,后端已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落实“无编码不支付”;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通知要求,预算单位要按照“无意向不采购”的原则,按项目一次性公开年度采购意向。为此,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申报采购意向,做到应当申报的全部申报,且必须与财政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一致,否则无法进行意向公开,不能实施采购。
2. 按时申报
目前,我校2022年度年初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已批复。财政批复文件要求,“各预算单位在年初预算批复后,按年度、项目编写全年政府采购意向,并于60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和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为此,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10日下午6:00前,通过我校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采购意向”模块,完成2022年度年初预算采购意向的申报。
3. 重新申报
本通知发布之前,在学校招采系统中已申报采购意向但未完成采购任务的项目,如仍需采购,请落实经费后重新申报。
四、新增和调整
1. 新增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年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即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开始前30日,要在预算下达后尽快完成意向申报工作,以确保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
2. 调整
已公开的采购意向原则上不能修改,因特殊原因确需修改的,按季度进行调整,各单位应在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前重新申报,并在备注中注明调整内容。
如有疑问,可咨询招标与采购中心采购管理科,电话: 6018510。
招标与采购中心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