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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19阅读数:

太原理工大学就危险化学废物处置服务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拟定供应商: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阳曲县杨兴乡鄯都村;联系人:郭金峰 电话:15383460920

太原理工大学教学、科研所产生的危险化学废物量逐年增加,预计2019年危险化学废物量将达12吨左右。学校产生的危险化学废物种类主要有:HW08废矿物油、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34废酸、HW35废碱、HW49其他废物(900-049-49),另外还有HW29含汞废物。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明确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按照就近运输、就近处置的原则,在山西省环境厅公布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单中,只有山西省太原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能够同时处置学校产生的、所有类别的危险化学废物,故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319日起至20193月25日止(五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太原理工大学

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宋先生 0351-6010320

邮编:030024

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

电话:0351-4123278

邮编:030001

太原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废物处置服务

项目清单

1

危险化学废物处置服务

论证

专家

基本

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师莉娟

高级工程师

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姚清晨

高级工程师

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方莉

教授

山西大学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太原理工大学教学、科研所产生的危险化学废物量逐年增加,预计2019年危险化学废物量将达12吨左右。学校产生的危险化学废物种类主要有:HW08废矿物油、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34废酸、HW35废碱、HW49其他废物(900-049-49),另外还有HW29含汞废物。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明确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按照就近运输、就近处置的原则,在山西省环境厅公布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单中,只有山西省太原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能够同时处置学校产生的、所有类别的危险化学废物,故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论证意见

师莉娟:太原理工大学教学科研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成份复杂,包括多种有机化合物废液、固体废物、重金属废物(含汞、镉、铬、铅、砷等)、实验室废酸、废碱、含酚醚等有机废物。根据化学废物处理行业的特殊性和山西省环保厅公布的经营许可名录,能够同时处理太原理工大学所产生的以上所列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仅有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姚清晨:太原理工大学教学科研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成份复杂,包括多种有机化合物废液、固体废物、重金属废物(含汞、铬、铅、砷等)、实验室废酸、废碱、含酚、醚等有机废物。根据化学废物处理行业的特殊性和山西省环保厅公布的经营许可名录,能够同时处理太原理工大学所产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仅有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一家,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方莉:太原理工大学危废组成复杂,涉及该校化学、化工、药学、生物、环保、理学等多学科实验室所产生的多种废物,共处置技术要求也是多元化。为此,处置企业须具备环保部门认可并获得相应多类别危废的经营许可证,要求核定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废药物药品、有机溶剂废物、含氰废物、重金属废物(汞)、无机氟化物废物、无机氰化物废物、废酸、废碱、含酚废物、含醚废物、废卤化机溶剂、废弃有机溶剂等类别。目前我省只有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具备以上类别的核准处置资质。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