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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23阅读数:


太原理工大学就危险化学废物处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99万元。拟定供应商: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阳曲县杨兴乡鄯都村。

我校教学、科研所产生的危险化学废物量逐年增加,预计2020-2021年危险化学废物量将达25吨左右。学校产生的危险化学废物种类主要有:HW08废矿物油、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34废酸、HW35废碱、HW49其他废物(900-049-49),另外还有HW29含汞废物。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明确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按照就近运输、就近处置的原则,在山西省环境厅公布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单中,只有山西省太原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能够同时处置学校产生的、所有类别的危险化学废物,故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0年4月29日止(五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太原理工大学

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安老师 0351-6010320

邮编:030024

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电话:0351-4123278

邮编:030006

 

太原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项目清单

1

危险化学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论证

专家

基本

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卫秋瑞

高级工程师

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师莉娟

高级工程师

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刘斌

教授

山西大学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我校教学、科研所产生的危险化学废物量逐年增加,预计2020-2021年危险化学废物量将达25吨左右。学校产生的危险化学废物种类主要有:HW08废矿物油、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34废酸、HW35废碱、HW49其他废物(900-049-49),另外还有HW29含汞废物。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明确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按照就近运输、就近处置的原则,在山西省环境厅公布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单中,只有山西省太原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能够同时处置学校产生的、所有类别的危险化学废物,故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论证意见

卫秋瑞:太原理工大学危废物组分复杂,涉及该校化学、药学、生物、环保、理学等多学科实验室产生多种废物,其处置技术要求也是多元化。为此,处置企业具备环保部门认可并获得相应多类别危废的经营许可证,要求核定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废药物药品(HWO3)、有机溶剂废物、含氰废物、重金属废物、无机氟化物废物、废酸、废碱、含酚废物、含醚废物、废卤化有机溶剂、废弃有机溶剂等类别。目前我省只有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具备以上类别的校核处置资质。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师莉娟:太原理工大学教学和科研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多,成分复杂,主要包括:废卤化有机溶剂;废有机卤化物废物;含氰废物;含汞废物;含重金属废液(含铬、铜、锌、砷、硒、镉、锑、碲、汞、铊、铅、镍、钡等废物);含氟废物;废酸、碱;含酚、醚废物均为危险废物。需按环保部门要求,应交由有危险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目前只有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具备以上类别的校准资质。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刘斌:太原理工大学教学和科研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多,成分复杂。含各种有机含卤化合物、固体废物;重金属(铜、铬、砷、镉、汞等)废有机固体废物;废酸、废碱;含酚、醚等有机废物。根据化学废物处理行业特殊及山西省环保厅公布的经营许可名录,能够同时处理太原理工大学以上所列危险废物仅有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一家。同意单一来源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