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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太原理工3-1综合楼项目电气改造及室外电缆配套工程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0阅读数: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于2019516日组织了太原理工大学太原理工3-1综合楼项目电气改造及室外电缆配套工程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编号为SXZL-TYLGZFCG2019-403,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形成了集体评定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

2.代理机构名称: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15

3.采购内容

本次谈判共1包: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 预算金额:1403000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单位

使用环境

备注

1

太原理工3-1综合楼项目电气改造及室外电缆配套工程

1

室内明装及室外道路场地地下埋设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价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包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包含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规费费率标准证书。

采购项目特殊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质量员须具有上岗证;

5)施工员须具有上岗证;

6)有一名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造价人员(如为外聘人员,需附聘书)。

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达到验收标准。

施工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3-1综合楼。

款项支付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一次性付清,如审计结果大于合同金额,按合同金额支付;如审计结果小于合同金额,按审计结果支付。

履约保证金

成交金额的5%,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履约保证金汇至甲方账户。乙方若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返还;乙方完全履行合同,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壹年后,凭《太原理工大学退还合同质保金审批表》与《太原理工大学工程项目验收单》一次性无息退还。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GB50168-200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服务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各包商务、技术要求。

注:采购范围:包括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具体要求。

4.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958

5.成交时间:2019516

6.成交结果:

第一包

成交单位: 山西昊胜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1220000

地址: 太原市杏花岭区旱西关街831单元011B

联系人: 李小玻

联系电话: 0351-7780778

7.专家小组成员名单:丁文科、王丽芳、周兵(采购人代表)

8.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任继开、宁捷

联系电话:0351-7077533/66318100346934

9.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