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 正文

校医院放射、化验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19阅读数:
 

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放射、化验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放射、化验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SXZTH-TYLGZFCG2015-105_2

三、招标内容:

1、 本次招标共1:投标人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物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1

十二导心电图机

1

尿液分析仪

2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地点:太原理工大学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代理设备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8、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代理设备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518日至201568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202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4、联 系 人:薛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351-202163018135113856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间:201569日上午1030

    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泽校区科学楼2)

招 标 人:太原理工大学

联 系 人:崔老师,联系电话:0351-6010320

联系邮箱:cuisx1964@163.com

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351-2021630

联系邮箱:sxzthzbgs@126.com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监督电话:0351-41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