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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日常零星维修改造及应急抢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9阅读数: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太原理工大学日常零星维修改造及应急抢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日常零星维修改造及应急抢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SXZTH-TYLGZFCG2018-206

三、磋商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 3 包:供应商可以参加其中一包或多包的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供应商同时投多包的,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第一包  预算金额:800000元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单位

详细技术参数

备注

1

迎西校区日常零星维修改造及应急抢修

1

道路、围墙、广场、雨污管道井池、水电暖供应设备设施、公共楼房(墙体、地面、顶棚、屋面、门窗、卫生间、公用水电暖设施)、公用教室家具等公共保障服务设备设施的日常零星修缮装饰、改造安装及应急抢修服务。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规费费率标准证书。

采购项目特殊要求

见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期

以承包维修服务经费限额为标准,施工结算费用达到本包预算金额时合同终止。

服务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

款项支付方式

1. 结算依据:现行《太原市修缮土建工程预算定额》,《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西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国家、山西省、太原市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定的有关工程定额;材料取费执行施工服务期内的太原地区材料信息指导价,非标材料、特定材料和产品等双方调研核定价格。

2.结算办法:按照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套用相应的定额标准编制结算书,报审计后按照中标确定的折扣率计算确定最终结算价。

一般日常零星报损维修按月完成的项目归为一项进行审计结算;

突发性应急抢修任务限时完成,按单项进行审计结算。

3.费用支付:本项目各分项均无预付款,施工完成、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按审计结果的1%扣转水电使用费后,按最终结算价一次结清支付。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服务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各包商务、技术要求。

             

第二包  预算金额:500000元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单位

详细技术参数

备注

1

虎峪校区日常零星维修改造及应急抢修

1

道路、围墙、广场、雨污管道井池、水电暖供应设备设施、公共楼房(墙体、地面、顶棚、屋面、门窗、卫生间、公用水电暖设施)、公用教室家具等公共保障服务设备设施的日常零星修缮装饰、改造安装及应急抢修服务。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规费费率标准证书。

采购项目特殊要求

见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期

以承包维修服务经费限额为标准,施工结算费用达到本包预算金额时合同终止。

服务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

款项支付方式

1. 结算依据:现行《太原市修缮土建工程预算定额》,《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西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国家、山西省、太原市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定的有关工程定额;材料取费执行施工服务期内的太原地区材料信息指导价,非标材料、特定材料和产品等双方调研核定价格。

2.结算办法:按照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套用相应的定额标准编制结算书,报审计后按照中标确定的折扣率计算确定最终结算价。

一般日常零星报损维修按月完成的项目归为一项进行审计结算;

突发性应急抢修任务限时完成,按单项进行审计结算。

3.费用支付:本项目各分项均无预付款,施工完成、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按审计结果的1%扣转水电使用费后,按最终结算价一次结清支付。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服务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各包商务、技术要求。

             

第三包  预算金额:600000元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单位

详细技术参数

备注

1

明向校区日常零星维修改造及应急抢修

1

道路、围墙、广场、雨污管道井池、水电暖供应设备设施、公共楼房(墙体、地面、顶棚、屋面、门窗、卫生间、公用水电暖设施)、公用教室家具等公共保障服务设备设施的日常零星修缮装饰、改造安装及应急抢修服务。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规费费率标准证书。

采购项目特殊要求

见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工期

以承包维修服务经费限额为标准,施工结算费用达到本包预算金额时合同终止。

施工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

款项支付方式

1. 结算依据:现行《太原市修缮土建工程预算定额》,《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西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国家、山西省、太原市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定的有关工程定额;材料取费执行施工服务期内的太原地区材料信息指导价,非标材料、特定材料和产品等双方调研核定价格。

2.结算办法:按照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套用相应的定额标准编制结算书,报审计后按照中标确定的折扣率计算确定最终结算价。

一般日常零星报损维修按月完成的项目归为一项进行审计结算;

突发性应急抢修任务限时完成,按单项进行审计结算。

3.费用支付:本项目各分项均无预付款,施工完成、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按审计结果的1%扣转水电使用费后,按最终结算价一次结清支付。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服务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各包商务、技术要求。

             

注: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

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时间

 

拟参加磋商包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以上资料须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

(北京时间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珠算心算协会)二层211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潜在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或将所有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经审核合格后,发送电子文档或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不接受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供应商的报名资料。

(5)为防止报名遗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每包叁佰元整   ¥300(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未按第3、4款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泽校区科学楼2层)

八、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泽校区科学楼2层)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项目联系人:苏吉峰

联系电话:0351-6010320

邮    箱:lgdsjf@163.com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

项目负责人: 侯丽娟,薛珊

联系电话:0351-2021630

邮    箱:stzthtylg@163.com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侯丽娟、薛珊

联系电话:0351-2021630

十二、公告期限: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