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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医务室设备房改造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8阅读数: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医务室设备房改造谈判公告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明向校区医务室设备房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医务室设备房改造

二、项目编号:SXZTH-TYLGZFCG2015-132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本次谈判共2: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明向校区医务室污水处理系统

350000

2

明向校区放射房间改造

250000

     注: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报价单位的首轮报价均不能超出预算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3.项目实施地点:太原理工大学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第一包报价人需具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环境保护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第二包报价人需具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经办人身份证;

8.报价人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9.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能证明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

10.2015年度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1228日至201614日(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211

3.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出不退)

4.联系人:李女士,薛女士;联系电话:0351-202163018135113856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15日上午0830

 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泽校区科学楼2)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理工大学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351-6010320

 联系邮箱:lgdsjf@163.com 

 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薛女士;联系电话:0351-202163018135113856

 联系邮箱:sxzthzbgs@126.com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