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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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物电、矿业科研仪器和设备

发布时间:2018-10-15阅读数:

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化工、物电、矿业科研仪器和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化工、物电、矿业科研仪器和设备

二、项目编号:TYYD-TYLGZFCG2018-110_2

三、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共 1 包,供应商可以参加其投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预算金额:550000元                  最高限价:5500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功能及主要技术指标

备注

1

四通道催化剂评价装置项目

1

反应炉使用温度:180℃~ 350℃,最高耐温400℃;反应管使用压力:0~6.0MPa,最高耐压10MPa。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要求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多学科楼B座

款项支付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另有5%的质保金。

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约定执行。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执行标准:全新货物(包含所有的零配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验收标准:设备到达单位,安装、调试完毕,根据合同约定逐项验收。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及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具体要求。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拟投标包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基本户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以上资料须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8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具体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潜在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或将所有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经审核合格后,发送电子文档或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2)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5)不接受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供应商的报名资料。

(6)为防止报名遗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科学楼2层)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科学楼2层)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开标仪式。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351-6010320

邮    箱:tianbo@tyut.edu.cn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项目负责人:王玮萍、王勇

联系电话:0351-7030399,13327511715

邮    箱:ydgdzs@126.com

十一、质疑联系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本招标公告期限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