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煤化所、化工、材料、矿业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煤化所、化工、材料、矿业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SXHA-TYLGZFCG2019-303-2
三、磋商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2包: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预算金额:535000元最高限价:535000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功能及主要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微通道反应装置 |
1 |
套 |
通过独特的微通道结构,显著提高流体混合程度,增强传质性能,提高总传热效率,适用于多种低温、高温、高危、非均相等化学反应。可实现反应条件的精准控制,缩短反应时间,减少溶剂用量,提高反应选择性,提高产品收率及产品纯度,降低环境污染,显著提高工艺的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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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 |
特殊资格要求 |
无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
交货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 |
款项支付方式 |
签订合同后预付30%,到货后付20%,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50%。 |
履约保证金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1.需方按照设备清单进行设备清点确认。 2.供方应当通过合理的方式将产品按时、安全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供方应当保证包装能够使产品安全运输和存储,保证包装防潮、防湿、防锈防腐、耐粗暴搬运,防止产品在运输、周转、装卸过程中发生磕、碰、锈蚀等;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3.供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设备正常运行检测, 4.供方对需方进行设备操作、使用维护培训。 |
服务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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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预算金额:160000元最高限价:160000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功能及主要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地学科普基地展柜与岩矿标本 |
1 |
套 |
展柜大小为:45cm×120cm×200cm,每层高50cm,共三层,带50cm底座;每层配带LED照明设备不少于3个,架构为铝合金与钢化玻璃组合。展柜密封要好,防止灰尘进入。 矿物晶体大小不小于15cm×10cm×10cm;同种矿物标本不得超过2件;要求有各种矿物标签及标签台架;由于不同矿物岩石标本的价格不同,这里需显示平均价格。共计115个矿物晶体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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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 |
特殊资格要求 |
无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
交货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 |
款项支付方式 |
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
履约保证金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服务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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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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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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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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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加磋商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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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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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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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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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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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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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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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料须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座2层59窗口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潜在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在规定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叁佰元整(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未按第3、4款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5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座6层会议室
八、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5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座6层会议室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项目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351-6010320
邮箱:cuisx1964@163.com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19层招标部
项目负责人:李娟、张宏、李莉
联系电话:13333413479
邮箱:sxhalj@163.com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对磋商邀请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公告期限: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61-41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