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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物电、机械、材料科研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5阅读数:

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物电、机械、材料科研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物电、机械、材料科研仪器设备

二、项目编号:TYYD-TYLGZFCG2019-147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以投报全部包数,也可以投报一包或多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及采购需求:

第一包

预算金额:1710000.00                最高限价:1710000.00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功能描述

备注

1

扫描图形发生系统

1

本次招标的扫描图形发生系统就是以六硼化镧灯丝为光源的进口扫描电子显微镜为基础,提供特殊外部控制口,再配合国内采购的曝光控制模块,到货后由工程师进行改造,组合形成最终的扫描图形发生系统。

进口产品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特殊要求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榆次市大学城区太原理工大学物电学院楼108室)

款项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90%的款项中标人将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违约,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1)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在供货期间,若无违约,货到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间,如认真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且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3)在供货期间,若有违约,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剩余履约保证金,在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保证金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具体要求。

第二包

预算金额:700000.00                最高限价:700000.00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功能描述

备注

1

6自由度串联关节式重载机器人

1

本次采购的6自由度串联关节式重载机器人需采用串联关节式机器人,具有6个可控自由度,机器人臂展2500mm以上;高、低温和粉尘等恶劣环境的耐受性好,满足单工作周期最低20000小时的要求;能够在海拔1000m-1500m地域、温度10-55℃良好运行,负载大于等于240kg,重复定位精度±0.06mm;机器人软件开放程度高,功能齐全,可以按照实际需求兼容力控、视觉、电爪等多种应用,必须保证配置力控传感器及其相关应用控制软件;必须集成外部轴(地轨),包括相关电机、驱动器和电源导线及机械结构部分(含伺服滑台、减速机等),实现机器人水平移动过程与机械关节协同运动;必须具备离线编程软件平台。

进口产品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特殊要求

进口产品须提供设备原生产制造商或原生产制造商授权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

款项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80%的款项中标人将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违约,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1)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在供货期间,若无违约,货到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间,如认真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且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3)在供货期间,若有违约,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剩余履约保证金,在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保证金。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具体要求。

预算金额:200000.00                最高限价:200000.00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功能描述

备注

1

倒置金相显微镜

1

光学系统:国际最先进标准的万能无限远色差校正及高反差光学系统,可实现轴向、径向和位置三重色差校正

进口产品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特殊要求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

款项支付方式

中标供应商将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违约,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1)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在供货期间,若无违约,货到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间,如认真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且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3)在供货期间,若有违约,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剩余履约保证金,在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保证金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具体要求。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及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具体要求。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拟投标包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基本户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是否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注册登记


须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19年1225日至2019年1231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3层67号窗口(具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及时间内,携带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包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201159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递交地点: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615室(具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1159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615室(具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

3、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项目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351-6010320

   箱:tianbo@tyut.edu.cn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项目负责人:王女士、王勇、袁力敏

联系电话:0351-7033655

   箱:ydgdzs@126.com

十一、质疑联系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本招标公告期限为:2019年1225日至2019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