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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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化工、信息、材料、物电科研仪器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05阅读数:

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化工、信息、材料、物电科研仪器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化工、信息、材料、物电科研仪器设备

二、项目编号:SXHA-TYLGZFCG2019-311-2

三、磋商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 预算金额:520000 最高限价:520000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功能及主要技术指标

备注

1

基式流动度测定仪

1

基式流动度测定仪需在满足基式流动度测定国标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可实现双炉同步运行、控温精确且自动化、扭矩准确且可校准、加热程序可调、数据与图像可视化(包含但不限于PC)等条件

进口产品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资格要求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博学楼C座(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

款项支付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约定执行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符合国标GB/T 25213-2010对基式流动度测定仪的要求和其他国家及行业标准;

必须由仪器制造厂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仪器并在用户实验室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完成仪器设备的安装与与调试,并签署仪器性能的证明文件。

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

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时间

拟参加磋商包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以上资料须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1975日至2019711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263窗口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潜在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在规定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叁佰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未按第34款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71514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6层会议室

八、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71514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6层会议室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

项目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351-6010320

箱:cuisx1964@163.com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19层招标部

项目负责人:李娟、张宏、李莉

联系电话:1333341347918234090694

箱:sxhazh@163.com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对本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公告期限:201975日至2019711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