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机房环境运营保障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名称:机房环境运营保障服务
二、项目编号:TYYD-TYLGZFCG2019-146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供应商可以参加其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预算金额:500000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概述 |
备注 |
1 |
机房环境运营保障服务 |
1 |
项 |
本项目采用服务托管运营的方式,向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采购机房电源以及空气环境系统的托管运营服务。机房托管运营服务是指:采购方提供机房场地及电力输入,由服务方出资提供建设采购方要求的机房运行电力保障的UPS、精密空调等设备设施,并提供运维管理服务,以保障机房内辅助设备各项运行指标持续达到双方约定要求的一种服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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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参与磋商 |
是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
否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
无 |
采购项目特殊要求 |
无 |
服务时间 |
2020年度 |
服务地点 |
1)迎西校区核心机房。(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 2)虎峪校区汇聚机房。(太原市万柏林区新矿院路18号) 3)明向校区东、西区汇聚机房。(晋中市榆次区大学城大学街209号) |
款项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预支付年度服务费15万元。 2)服务期满后,以电度数为计价单位,按实际消耗电量计算年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 |
履约保证金 |
详见谈判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谈判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内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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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具体要求为准。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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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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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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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标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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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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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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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户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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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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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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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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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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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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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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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供1套以上资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具体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及时间内,携带第五条“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指定地点获取谈判文件,否则不予受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元(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20年1月6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递交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科学楼2层开标室)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2020年1月6日15时00分
2、开启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科学楼2层开标室)
3、届时请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席。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351-6010320
邮 箱:tianbo@tyut.edu.cn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项目负责人:王女士、王勇、袁力敏
联系电话:0351-7033655
邮 箱:ydgdzs@126.com
十一、质疑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谈判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本谈判公告期限为: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