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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高性能科学计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6阅读数:

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高性能科学计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高性能科学计算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SXHA-TYLGZFCG2019-316

三、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包:预算金额:12000000.00 最高限价:12000000.00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功能及主要技术指标

备注

1

高性能科学计算设备

1

拟采购的高性能科学计算设备,包含的高性能集群交换设备、第一性原理及流体仿真节点、隐式有限元分析节点、前后处理节点、深度学习节点、实训创新节点、教学数据节点等产品,覆盖科研领域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熵合金、工业仿真、计算物理、计算化学、地球物理学、材料基因、动力学、金属结构分析、金属塑性成形等,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复杂性、专业性。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资格要求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到货,并完成开箱检查并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

款项支付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约定执行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本次所有产品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内容要求,进行逐一验收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各包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拟投标包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以上资料须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19716日至2019722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258号窗口

(具体地址: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潜在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在规定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5)不接受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供应商的报名资料。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8614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6615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8614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6615会议室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开标仪式。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351-6010332

箱:tianbo@tyut.edu.cn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19层招标部

项目负责人:李娟、张宏、李莉

联系电话:1333341347913363410827

箱:1076010144@qq

十一、质疑联系方式

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