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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化工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7阅读数: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化工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化工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ZL-TYLGZFCG2019-430

三、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共5包,供应商可以参加其中一包或多包的投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包 预算金额:630000

序号

货物名称

使用环境

备注

1

化工基础实验装置

化工基础实验中心实验室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要求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实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化学化工学院化工基础实验中心

款项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中标款的30%;供方负责将全新原包装产品交付至指定地点后支付剩余款项。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的5%,作为合同质保金,在实验设备验收合格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合同质保金

签合同前,收取5%质量保证金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第二包 预算金额:770000

序号

货物名称

使用环境

备注

1

化工专业实验装置

化工基础实验中心实验室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要求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实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化学化工学院化工基础实验中心

款项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中标款的30%;供方负责将全新原包装产品交付至指定地点后支付剩余款项。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的5%,作为合同质保金,在实验设备验收合格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合同质保金

签合同前,收取5%质量保证金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第三包 预算金额:900000

序号

货物名称

使用环境

备注

1

顺酐生产半实物仿真实训装置及控制系统

化工基础实验中心实验室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要求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实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化学化工学院化工基础实验中心

款项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中标款的30%;供方负责将全新原包装产品交付至指定地点后支付剩余款项。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的5%,作为合同质保金,在实验设备验收合格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合同质保金

签合同前,收取5%质量保证金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包 预算金额:825000

序号

货物名称

使用环境

备注

1

顺酐生产半实物仿真数字化系统

化工基础实验中心实验室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要求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实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化学化工学院化工基础实验中心

款项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中标款的30%;供方负责将全新原包装产品交付至指定地点后支付剩余款项。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的5%,作为合同质保金,在实验设备验收合格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合同质保金

签合同前,收取5%质量保证金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包 预算金额:275000

序号

货物名称

使用环境

备注

1

半实物仿真工厂场地建设

化工基础实验中心实验室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完工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达到验收标准。

施工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化学化工学院化工基础实验中心一层

款项支付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初步结算审核价款(不超合同价)的60%,剩余款项按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一次性付清。

履约质保金

中标金额的5%,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履约保证金汇至甲方账户。乙方若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返还;乙方完全履行合同,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壹年后,凭《太原理工大学退还合同质保金审批表》与《太原理工大学工程项目验收单》一次性无息退还。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现场勘察

本包需进行现场勘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招标范围:包括货物/服务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及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具体要求。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各包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

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拟投标包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以上资料须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19118日至20191114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三层64号窗口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112810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614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112810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614会议室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开标仪式。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

项目联系人:崔栓霞

联系电话:0351-6010332

箱:cuisx1964@163.com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15

项目负责人:任继开、宁捷

联系电话:0351-7077533/633663018100346934

箱:sxzlzb@126.com

十一、质疑联系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