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化工实验室环境改造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化工实验室环境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SXZL-TYLGZFCG2018-405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共2包: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 预算金额:250000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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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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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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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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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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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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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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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化学实验中心实验环境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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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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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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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化学实验中心配套设施及环境改造,包括:博学楼8层实验室吊顶拆除,墙面顶棚修补涂刷;水电线路铺装改造;新风换气及热交换系统安装; 化工馆一层大学生创新实验室地面水磨石地面打磨清洗;配电控制柜及水池改造安装;通风橱安装;网络线、照明线路和灯具改造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给定的分部分项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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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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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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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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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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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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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须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规费费率标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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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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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质量员须具有上岗证;
(5)施工员须具有上岗证;
(6)有一名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造价人员(如为外聘人员,需附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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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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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达到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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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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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博学楼8层和化工馆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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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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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一次性支付。在工程量不变的情况下,审计结果大于成交金额时,按成交金额支付;审计结果小于成交金额时,按审计结果支付。成交工程量以外增量部分,按审计结果,以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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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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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的5%,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履约保证金汇至甲方账户。乙方若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返还;乙方完全履行合同,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壹年后,凭《太原理工大学退还合同质保金审批表》与《太原理工大学工程项目验收单》一次性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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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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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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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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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各包商务、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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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预算金额:235000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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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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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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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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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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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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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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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虚拟仿真实验室环境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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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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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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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虚拟仿真实验室配套设施及环境改造,包括:实验室地面防滑地砖铺装:墙裙铺贴瓷砖;墙面及顶部涂刷;隔断及护栏拆装整修;门窗更换;窗帘制安;配电系统及供水管线设施改造安装;排风系统安装;网络线路铺装;反应及分析用气体输送管路系统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给定的分部分项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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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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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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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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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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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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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须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规费费率标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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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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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质量员须具有上岗证;
(5)施工员须具有上岗证;
(6)有一名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造价人员(如为外聘人员,需附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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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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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达到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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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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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机械馆北楼一、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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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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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一次性支付。在工程量不变的情况下,审计结果大于成交金额时,按成交金额支付;审计结果小于成交金额时,按审计结果支付。成交工程量以外增量部分,按审计结果,以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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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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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的5%,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履约保证金汇至甲方账户。乙方若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返还;乙方完全履行合同,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壹年后,凭《太原理工大学退还合同质保金审批表》与《太原理工大学工程项目验收单》一次性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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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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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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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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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各包商务、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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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采购范围:包括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具体要求。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各包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
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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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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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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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加谈判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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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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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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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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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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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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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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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料须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5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3.谈判文件的获取:
(1)潜在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或将所有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经审核合格后,发送电子文档或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2)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不接受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供应商的报名资料。
(5)为防止报名遗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谈判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未按第3、4款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泽校区科学楼2层)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泽校区科学楼2层)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谈判。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项目联系人:苏吉峰
联系电话:0351-6010320
邮 箱:lgdsjf@163.com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项目负责人:任继开
联系电话:0351-7077533/6630 18135102067
邮 箱:sxzlzb@126.com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对谈判邀请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公告期限: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5日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