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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配电系统10KV双电源改造及增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0阅读数:

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配电系统10KV双电源改造及增容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配电系统10KV双电源改造及增容项目

二、项目编号:SXHA-TYLGZFCG2019-312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预算金额:1730000.00 最高限价:1726941.24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单位

功能及主要技术指标

备注

1

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配电系统10KV双电源改造及增容项目

1

1.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给定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和技术做法。

2.必须符合太原市电力主管部门出具的供电方案。

3.施工按照采购方提供的经电力主管部门会审通过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包括变配电室土建部分、10KV高压线路部分、设计变更通知单)。

4.材料设备质量要求

4.1材料设备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规格标准选用。

4.2 材料需符合国家产品现行质量和环保标准的规定。

4.3主要材料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材料检验合格报告。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包含承装、承修四级(或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上岗证;

质量员须具有上岗证;

造价员须具有注册造价师或预算员上岗证;

采购项目特殊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见商务、技术要求

工期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工程施工、达到验收标准、满足送电要求。

2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协调供电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完成送电。

施工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

款项支付方式

完成工程施工、达到验收标准、满足送电要求时,支付合同金额60%的工程进度款。

经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通电正常使用后,向采购人审计部门提交审计结算材料,审计结果大于合同金额时,按合同金额进行结算,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40%;审计结果小于合同金额时,按审计结果进行结算,支付审计结果扣除工程进度款后剩余金额。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合同金额的5%汇至采购方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经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通电正常使用后,转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2008》;

3.《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范规定-DL/T 5221-2016》;

4.《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 50065-2011》;

5.《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2》。

服务要求

服务质保期不少于一年。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详见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具体要求。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

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以上资料须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19620日至2019624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

(具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招标部

3.谈判文件的获取:

1)潜在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或将所有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经审核合格后,发送电子文档或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2)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不接受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供应商的报名资料。

5为防止报名遗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未按第34款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62615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八、谈判时间及地

时间:2019626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谈判。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

项目联系人:苏吉峰

联系电话:0351-6010320

箱:lgdsjf@163.com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

项目负责人:李娟、张宏

联系电话:1333341347913363410827

箱:sxhalj@163.com

十一、质疑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谈判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