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太原理工大学物电、煤科学与技术、安全与应急管理科研仪器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物电、煤科学与技术、安全与应急管理科研仪器设备
二、项目编号:SXHA-TYLGZFCG2020-313
三、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共三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包:预算金额:3980000.00元,最高限价:3980000.00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功能及主要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矿井智能通风与灾害管控实验中心通风管网系统 |
1 |
套 |
包括通风管网系统、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综合机械化大采高工作面、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工作面、综合掘进工作面、掘锚工作面、主/副井提升系统、皮带运输机、辅助运输系统、矿井灾害模拟模块等矿井全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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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否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 |
特殊资格要求 |
无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
交货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晋中市高校新区大学街209号),智能通风与灾害管控实验中心。 |
款项支付方式 |
乙方将成交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其他标准。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第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功能及主要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红外热成像仪 |
1 |
台 |
实现对一个平面上温度场分布情况实时成像。 A)测温范围:-40℃—+700℃ B)热像探测器物理像素:不低于640×480像素 C)空间分辨率:0.68mrad D)屏幕:不小于5.5寸OLED触摸屏,可视角不小于170°,屏幕分辨率至少1920×1080像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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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 |
特殊资格要求 |
无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
交货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晋中市高校新区大学街209号)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款项支付方式 |
乙方将成交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满足国家行业标准。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第三包:预算金额:220000.00元,最高限价:220000.00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功能及主要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全流程模拟系统 |
1 |
套 |
包括一级物化处理、二级生物处理与三级深度处理三部分实验系统和有机固体废弃物厌氧好氧及废气处理,系统可再现多种典型的、代表当前发展方向的水污染控制工艺单元。三级实验系统可实现全部单元装置的独立运行和任意关联单元之间的组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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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 |
特殊资格要求 |
无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
交货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博学楼C座一层大厅 |
款项支付方式 |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80%的款项,货到验收合格后,如无违约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违约,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各包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20年6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0年6月22日23时59分59秒
2.获取方式:通过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详见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已入主体库的供应商请跳过此步骤;
按照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page?page=scsq)办理数字证书(CA),已办理的供应商请跳过此步骤;
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座6层615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7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座6层615会议室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开标仪式。
八、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项目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351-6010320
邮 箱:cuisx1964@163.com
九、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19层招标部
项目负责人:李娟、李莉
联系电话:13333413479、13363410827
邮 箱:sxha_gd@163.com
十、质疑联系方式
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招标公告公告期限: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2日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