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服装设计专业研创中心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招标部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A-TYLGZFCG2019-323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服装设计专业研创中心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980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979790.91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1 |
服装设计专业研创中心装修装饰工程 |
1 |
项 |
总装修装饰面积620平米,其布局满足不少于七个不同的工作室,单个工作室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 要求布置一个能满足作业需求的机房,面积不小于110平方米。 需要布局两个能满足要求的学生和教师教学实践的场所,每个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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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轻纺工程学院D楼 |
款项支付方式 |
1、款项支付方式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审计结算材料,审计结束后,根据审计结果,支付进行。 2、款项支付时须遵循下列原则: 2.1若审计结果小于合同金额时,按审计结果在扣除相应违约金(若有违约)和已支付款项后,支付剩余金额。 2.2审计结果大于合同金额时,按合同金额在扣除相应违约金(若有违约)和已支付款项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超过合同金额部分,需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支付。 3、审计依据: 本项目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施工的签证、施工同期的市场信息指导价等。 |
履约保证金 |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施工期间,若无违约,工程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间(以设备质量保修期为准),如认真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且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2、施工期间存在违约行为的,施工结束,须补足扣除的履约保证金。 3、质保期间,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进行维修、维护,维修、维护所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所产生的费用时,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不足部分费用。 |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详见采购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工作日完成,达到验收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质量员须具有上岗证;
(5)施工员须具有上岗证;
(6)有一名注册造价师资格的造价人员(如为外聘人员,需附聘书);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在职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3、方式:
(1)潜在供应商携带“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格式如下表)”或将所有购买文件资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经审核合格后,发送电子文档或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2)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不接受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供应商的购买文件资料。
(5)为防止遗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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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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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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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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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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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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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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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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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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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7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方式:13333413479、1336341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勃
电话:0351-6010320
项目联系人:李娟、李莉
电话、邮箱:13333413479、13363410827、sxha_g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