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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图书馆书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7阅读数: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图书馆书墙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招标部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9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A-TYLGZFCG2020-324-2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图书馆书墙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3180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122200.00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

备注

1

明向校区图书馆书墙工程

1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图书馆书墙工程,位于晋中市榆次区大学城。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图书馆整体建筑地下二层,地上十五层,建筑面积6.6万平米。本次工程为图书馆二至五层的各区域书墙建设。具体详见本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

施工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图书馆(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

款项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并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审计结算材料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80%,剩余款项,根据审计结果进行结算。

(2)结算时须遵循下列原则:

A.若审计结果小于合同金额时,按审计结果在扣除相应违约金(若有违约)和预付款项后,支付剩余金额。

B.审计结果大于合同金额时,按合同金额在扣除相应违约金(若有违约)和预付款项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超过合同金额部分,需附相关审批文件,否则,不予支付。

(3)审计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施工的签证、施工同期的市场信息指导价等。

履约保证金

(1)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在施工期间,若无违约,工程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间,如认真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且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3)在工程施工期间,若有违约,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剩余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保证金。

(4)质保期间,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进行维修、维护,维修、维护所产生的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验收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质量员须具有上岗证;

5)施工员须具有上岗证;

6)有一名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造价人员(如为外聘人员,需附聘书)。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在职证明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9月17日20209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3、方式

1)潜在供应商携带“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格式如下表)”或将所有购买文件资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经审核合格后,发送电子文档或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2)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不接受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供应商的购买文件资料。

5)为防止遗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9月28日9点0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开启

1、时间20209月28日9点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磋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方式:13333413479、1336341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栓霞

话:0351-6010320

项目联系人:李娟、李莉

、邮箱13333413479、13363410827sxha_g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