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数学、化工、物电、新型碳材料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8号信达国际金融中心十三层(电梯12B)1311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XT-TYLGZFCG2020-601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购管备[2020]8999号
3、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数学、化工、物电、新型碳材料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35650元(第一包:270000元;第二包:800000元;第三包:242100元;第四包:340000元;第五包:283550元)
6、最高限价:1935650元(第一包:270000元;第二包:800000元;第三包:242100元;第四包:340000元;第五包:283550元)
7、采购需求:
本磋商项目共五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第一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荧光光谱仪 |
1 |
台 |
1.项目概述:荧光光谱仪,是优异发光光谱分析仪器生产技术的结晶。具有超高灵敏度、超高扫描速度、独特的光栅和水平狭缝光路设计,适用于高灵敏度的荧光痕量分析,应用于材料、药学和生命科学等高科技领域和质控、教学等常规分析领域。 2.用途:科研、教学 |
进口产品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采购项目所需的特殊要求 |
无 |
交货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 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区 化工学院化工楼。 |
款项支付 |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的50%;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第二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数学公共基础课程考试平台建设所需云桌面设备及软件 |
1 |
项 |
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完善全校数学基础公共课程在线考试和评阅,尤其是为适应疫情形势下核心基础核心课程教学工作需要,加强数学课程教学过程考核,拟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新和补充。 2.用途:数学基础公共课程在线考试和评阅。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采购项目所需的特殊要求 |
无 |
交货地点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数学学院楼。 |
款项支付 |
乙方将成交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第三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数学学院采购教学软件、交换机等设备 |
1 |
项 |
包含云桌面软件、电子教学软件、多媒体系统、高密AP、交换机、C/C++程序设计课程教学系统、操作系统课程教学系统、数据结构课程教学系统。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采购项目所需的特殊要求 |
无 |
交货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 |
款项支付 |
乙方将成交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第四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氢气发生器 |
1 |
套 |
1.项目概述:太原理工大学新型碳材料研究院以煤基金刚石材料的制备及产品应用为主要研究方向,目前在微波等离子体模拟、MPCVD装备设计、金刚石生长、硬质与超硬涂层制备、金刚石光电学性能等理论研究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为完成山西省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及研究任务,加快我省实现煤层气生产金刚石工业化推广步伐,根据研究需要,需购置氢气发生器。 2.用途:此次采购的氢气发生器将可为自主研发的新型高功率煤层气生产金刚石装置提供可用的高纯氢气,以保证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极大地提高大面积多晶金刚石膜及大单晶材料的品质,从而提升科技产出效率,提高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进而提高本专业研究平台的整体科研水平及其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并进一步推进大面积金刚石多晶膜及大单晶的产业化推广进程。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采购项目所需的特殊要求 |
无 |
交货地点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新型碳材料研究院科技楼。 |
款项支付 |
乙方将成交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第五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实验室气路及金刚网纱窗设施设备购置 |
1 |
项 |
1.项目概述:物电学院10个实验室中存在室内气瓶及实验设备丢失的安全隐患,故需进行相关气路配件的购置安装及普通塑料纱窗的更换。 2.用途:实验室安全。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采购项目所需的特殊要求 |
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交货地点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物电学院物电楼 |
款项支付 |
乙方将成交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8、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第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第三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第四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第五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第五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开启时间 |
|
拟参与包号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基本户开户行 |
|
开户行账号 |
|
承办人姓名 |
|
电子邮箱 |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是否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注册登记 |
|
(须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2、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8号信达国际金融中心十三层(电梯12B)1311室
4、方式: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指定地点获取磋商文件,或将所有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邮箱:sxhxtzbdl@163.com),经审核合格后,通过发送电子文档或邮寄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否则不予受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5、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包,(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收款账户名称: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万柏林支行
账 号:0502126009200131228
开 户 行 号:102161000189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8号信达国际金融中心十三层(电梯12B)1311会议室(一)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8号信达国际金融中心十三层(电梯12B)1311会议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此公告有异议或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8号信达国际金融中心十三层(电梯12B)1311室
联系方式:0351-2520767、0351-2488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勃
电 话:0351-601032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叶静丽、郝晓月、赵淑欣
电 话:0351-2520767、0351-248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