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大数据学院实训实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7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99002021CCS000205(SXTSC-TYLGZFCG2021-504)
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1-6-000360
3、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大数据学院实训实习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第一包320250.00元,第二包315000.00元
6、最高限价:第一包320250.00元,第二包315000.00元
7、采购需求:
本次磋商项目共二包,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参加其中一包或多包的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第一包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太原理工大学大数据学院实训实习服务项目(61人) |
1 |
项 |
承担太原理工大学大数据学院软件工程(信息与大数据工程方向)专业2018级61名学生最后一学年在实训基地的实践教学、实训实习和毕业设计指导任务,并推荐就业。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否 |
采购项目所需的特殊要求 |
无 |
服务地点 |
承训单位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承训地点。 |
款项支付 |
1.学生进入承训单位开始正常实训实习 30 天后,采购方向承训单位支付合同额的 50%,承训单位为采购方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实训实习费发票。 2.第七学期教学任务完成后,承训单位未发生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的行为以及能保证教学平稳运行的前提下,采购方支付承训单位合同额的30%,承训单位为采购方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实训实习费发票。 3.承训单位服务结束,且服务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承训单位按实际参加人数乘以每生平均单价,扣除已支付款项和相应违约金后,出具相应的税务机关监制的实训实习费发票,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剩余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且服务均能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售后服务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若在服务期间若存在违约行为,售后服务期满,按合同相关条款,扣除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第二包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太原理工大学大数据学院实训实习服务项目(60人) |
1 |
项 |
承担太原理工大学大数据学院软件工程(信息与大数据工程方向)专业2018级60名学生最后一学年在实训基地的实践教学、实训实习和毕业设计指导任务,并推荐就业。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否 |
采购项目所需的特殊要求 |
无 |
服务地点 |
承训单位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承训地点。 |
款项支付 |
1.学生进入承训单位开始正常实训实习 30 天后,采购方向承训单位支付合同额的 50%,承训单位为采购方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实训实习费发票。 2.第七学期教学任务完成后,承训单位未发生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的行为以及能保证教学平稳运行的前提下,采购方支付承训单位合同额的30%,承训单位为采购方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实训实习费发票。 3.承训单位服务结束,且服务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承训单位按实际参加人数乘以每生平均单价,扣除已支付款项和相应违约金后,出具相应的税务机关监制的实训实习费发票,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剩余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且服务均能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售后服务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若在服务期间若存在违约行为,售后服务期满,按合同相关条款,扣除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8、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7月20日起至2022年7月19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65日内,按照合同要求、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承诺进行服务,达到服务质量要求标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6月3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地点:
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7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青龙大酒店4层(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32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青龙大酒店4层
联系方式:0351-8710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苏吉峰
电 话:0351-601032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许晋、薛永珍、周玉丹
电 话:0351-8710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