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水利、化工、山西省煤矿智能装备科研仪器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电子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8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99002022ATP01953(ZJZC-TYLGZFCG2022-306)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水利、化工、山西省煤矿智能装备科研仪器设备
3.政府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2-3-013817、ZFCG-149900-2022-3-013818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第一包:25万元,第二包:22.5万元,第三包:37万元,第四包:28.5万元,第五包:80万元。
6.最高限价:第一包:25万元,第二包:22.5万元,第三包:37万元,第四包:28.5万元,第五包:8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谈判项目共五包,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参加其中一包或多包的谈判,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
第一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多源流场高精度压力量测系统 |
1 |
套 |
用于无线远程压力参数的高精度测定,进行智能决策分析,实现流场内压力实时动态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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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水流大厅楼。 |
款项支付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金额的5%。 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给采购人。如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认真履约且无任何违约,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10日内,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否则,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内具体要求。 |
第二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土壤剖面传感器 |
3 |
台 |
用于土壤体积含水量,相对介电常数,电导率,土壤温度的测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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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思贤楼。 |
款项支付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40%;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6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金额的5%。 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给采购人。如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认真履约且无任何违约,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10日内,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否则,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内具体要求。 |
第三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智能工厂顺酐生产与设备管控系统 |
1 |
套 |
顺酐智能工厂生产与设备管控系统基于supOS工业操作系统,通过模拟量和数字量的采集,实现智能工厂的管理功能,用于化工学院及相关学院的本科生校内生产实习以及工业物联网课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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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化工学院过控楼。 |
款项支付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金额的5%。 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给采购人。如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认真履约且无任何违约,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10日内,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否则,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内具体要求。 |
第四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气相色谱仪 |
1 |
套 |
用于测定气体组分通过催化剂床层前后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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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催化加氢反应 实验装置 |
1 |
套 |
煤焦化产品加氢反应为一种气-固相催化反应,是焦化产品高效开发利用的途径之一。其催化剂性能评价装置是固定床管式反应器,其内填充一段催化剂颗粒,气体反应物料从催化剂颗粒间的间隙中流过,并在催化剂表面发生化学反应。通过分析产物分布及收率,可以评价催化剂活性、稳定性等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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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化工楼。 |
款项支付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金额的5%。 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给采购人。如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认真履约且无任何违约,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10日内,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否则,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内具体要求。 |
第五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功能描述 |
备注 |
1 |
煤矿智能化可视化定制平台 |
1 |
套 |
用于矿上智能管控系统科研开发,根据其定制化功能,模块集成的BI、AI进行矿上智能化的管控平台科研开发,容纳矿山各个系统的融合AI智能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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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逸夫楼7层 |
款项支付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金额的5%。 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给采购人。如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认真履约且无任何违约,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10日内,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否则,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内具体要求。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第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第三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第四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第五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9.本项目各包(是/否)允许代理商参与:是。
10.本项目各包(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本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所报价产品的生产厂家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第二包:本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所报价产品的生产厂家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第三包:本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所报价产品的生产厂家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第四包:本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所报价产品的生产厂家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第五包: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2022年8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8月26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
2.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2解密时间:2022年8月31日9点00分至2022年8月31日10点00分
2.3解密方式:远程解密
2.4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谈判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东沺二巷国安大厦B座5层
联系方式:0351-7025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苏吉峰
电 话:0351-601032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徐晓冬、张斯琪、刘志宁、张聪聪、潘丽萍、赵芳娟
电 话:18035102262、15536911753、18935132242、18734905224
邮 箱:zjzcqygly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