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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位光/电催化产物分析仪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3阅读数:


原位光/电催化产物分析仪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原位光/电催化产物分析仪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5AGK02617

项目名称:原位光/电催化产物分析仪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原位光/电催化产物分析仪

数量:

预算金额(元):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拟购买的原位光/电催化产物分析仪可实现光/电化学反应和产物分析系统联用,可原位定性分析光/电催化反应、为我们研究活性位点和催化反应机理提供直接的实验证据。具体商务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行期限: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15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9号山西省展览馆奇石文化城026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中标人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中有关收费标准的5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9号山西省展览馆奇石文化城020室

联系方式:0351-2385832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崔多杰、周宇、邢婷婷、刘施斌、王志宏

话:0351-238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