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与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有效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统筹推进学校的日常业务工作,努力把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以及学校的相关工作安排,在疫情防控期间,招标与采购中心将充分发挥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网上办公的优势,科学合理地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含大额集中采购项目)的计划申报、采购需求确认、委托代理等业务均可按照正常流程进行。对于非紧急的招标项目,暂缓开展现场开评标活动;对于确实紧急的招标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采取现场评审方式进行,但必须加强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管理,确保绝不发生一例疫情。
二、小额集中采购项目、小额竞价项目、特殊项目均可按照正常流程进行。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请采购项目经办人尽量通过电子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如需线下办理合同审批及用印手续等业务,请联系相关老师并按预约时间错时办理。
招标项目、集中采购项目审批业务,请联系安晶老师,电话:13934583113;
集中采购项目合同审批及用印、招标项目论证材料审核业务,请联系杨洁老师,电话:15364610205;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确认、合同审批及用印业务,请联系田勃老师,电话:15603511893;
小额竞价采购项目、特殊项目相关业务,请联系董琛老师,电话:18534399225。
招标与采购中心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