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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暂停执行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1-17阅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在财政部门备案,且备案时须上传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资金文件,如果使用的经费为上年结转资金,还须上传跨年度资金未收回的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由于省财政厅尚未批复2020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和上年结转的专项资金,所以近期有部分采购项目虽然在学校“招标与采购系统”中已完成审批流程(不含使用横向科研经费的项目),但暂时无法办理财政报备工作,由此导致后续的招标等工作也无法进行。


我们会积极与学校财务部沟通,密切关注财政厅2020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和上年结转专项资金的批复进度,待收到财政厅的批复文件后,及时办理相关采购手续。


特此说明

 

 

太原理工大学招标与采购中心

20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