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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全面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6阅读数:

学校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加快招标采购速度、规范小额采购流程,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学校出台了“太原理工大学招标与采购审批及合同签订流程”和“太原理工大学小额采购竞价流程”,招标与采购中心创建了信息化采购管理系统。

“太原理工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和 “太原理工大学小额采购竞价平台”(以下简称为“系统”和“平台”)分别于今年6月和11月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从经费审批、采购执行和合同签订的全流程信息化,达成了“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腿”的工作目标。

经过不断调试和完善,系统和平台已经稳定运行,采购速度大幅度提高。按照计划,决定从通知之日起,全面运行“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请各单位和各位老师尽快开始使用,从2019年1月1日起,采购项目将不再接收纸质审批。

对于10万元以下的小额采购,请注意以下几方面事宜:

1、招标与采购中心负责1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合同的管理工作,但在《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中规定的1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如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自动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等,依然须在系统中“集中采购”模块中申报并在山西省网上商城采购。

2、在此之前已经执行完毕或正在执行的采购项目,请按纸质审批和合同签订流程,并依据财务部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时间节点加快办理完结手续。

3、将要启动的采购项目,请及时登录招标与采购中心“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审批。

4、所有采购项目要按照“事先论证、集体决策、体现竞争”的原则进行,要按照“项目论证→经费审批→采购执行→签订合同→项目验收→付款”的时间顺序进行,切勿颠倒顺序,为合同管理和项目执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同一预算指标文号下,同一预算单位购置同一类型的采购项目申请预算总金额不能超过10万元,不得随意拆分采购内容,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标采购。

6、“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操作使用等具体事宜,请关注招标与采购中心网站。

未尽事宜,请咨询招标与采购中心,电话:0351-6010320,6010332。

特此通知

    招标与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