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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退还合同质保金审批表》和《招标采购项目验收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0阅读数: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实现我校招标采购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实现资产购置全寿命周期闭环控制,根据《关于印发< 太原理工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校招采〔20181号)文件要求,招标与采购中心将原有的《太原理工大学招标采购货物验收单》进行了修订。

201876日起各单位须使用新版的《招标采购项目验收报告》组织验收,按照合同要求退还合同质保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如有问题,可咨询招标与采购中心综合管理科,联系人:安老师,联系电话:0351-6010332

 

 

附件一:《退还合同质保金审批表》

附件二:《招标采购项目验收报告》

 

招标与采购中心

201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