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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度第三期(总第十四期)采购与 招标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1阅读数:

学校各单位、各采购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规定,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采购计划需要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招标采购。

为适应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政策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为了各采购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能购买到称心如意、性价比高的仪器设备,招标与采购中心将定期举办采购与招标工作研讨会。

现邀请已申报和准备申报采购计划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参加2018年度第三期研讨。届时招标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将就法规政策、预算编制、技术参数确定、采购程序、评标、合同签订、验收组织等方面的要点及注意事项与各位老师进行深入探讨,并回答各位老师关心的问题。

由于招标采购的专业性,建议由专人承担采购计划的调研、制定等工作,以便提高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时间:201865日(星期二)上午10:00-10:40

地点:行政主楼一层123房间

联系方式:6010320(招标与采购中心)

招标与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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