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晋分采【2020-00140】G131-A93_2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化工、机械、安全与应急、新碳材料科研仪器设备
3、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2.1招标公告:
原公告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1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0年10月2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详见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已入主体库的供应商请跳过此步骤;
(2)按照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page?page=scsq)办理数字证书(CA),已办理的供应商请跳过此步骤;
(3)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版)密封U盘递交,同时携带加密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数字证书解锁电子投标文件,若开标现场解密失败,则将U盘内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开评标系统。
(3)纸质投标文件(应由电子投标文件同步生成)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现更正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2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0年10月27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详见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已入主体库的供应商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纸质投标文件(应由电子投标文件同步生成)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2.2招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中:电子投标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纸质标与电子标并行 |
1.投标人需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即利用已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签章。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应先进行电子开标,开标成功后以电子评标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开标;符合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启动纸质开标,不再进行电子开标。 4.评标先进行电子评标,评标成功后以电子评标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评标;符合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进行纸质评标,并以纸质评标结果为准。 |
2 |
招标文件发出的方式 |
招标文件在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 发布,投标人应及时获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招标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 |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
1.投标人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使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同时,同步生成一份未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储在U盘里并密封,待开标现场提交。 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采用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GPT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
4 |
开标 |
1.开标现场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 2.开标现场需提交一份有未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版投标文件应是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同步生成的)密封U盘。 3. 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以后,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1) 投标人未到场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按顺序轮至解密投标文件时未出现的,其可待剩余投标人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后解密其投标文件;当所有在场投标人完成解密后1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到场); (2) 投标人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 (3) 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 (4) 投标人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 |
5 |
开评标补救措施 |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开评标,待系统恢复后,应把开标、评标结果上传至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标的。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现更正为:
电子投标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投标文件编制 |
1.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使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政 府分散采购),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同步生成一份未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储在U盘里并密封,待开标现场提交 (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要求采用原件扫描件。 2.纸质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的投标文件编织工具中直 接打印或导出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并按照要求进行胶装和密封 (2)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特殊情形的开标评标及项目存档使用。 (3)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 文件为准。 3、投标人需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版投标文件。 |
2 |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
1.投标人到达开标现场时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1)投标人未到场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按顺序轮至解密投标文件时 未出现的,其可待剩余投标人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后解密其投标文件;当所有在场投标人完成解密后1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到场); (2)投标人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 (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 (4)投标人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 |
3 |
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情况处置 |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电子开标、评标活动,当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出现异常且1小时内无法解决或回复时,经交易中心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启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开标、评标活动。 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标、评标结果数据录入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3、更正日期:2020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开拓巷北2号森宏大厦6层
联系方式:0351-5653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苏吉峰
电话:0351-601032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嘉欣、高敏、林晓龙
电话:18903468406、0351-5653606
邮箱:bhzbdl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