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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部分食堂保洁和餐具洗消外包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1阅读数: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部分食堂保洁和餐具洗消外包 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6号鼎太风华商座11  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2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S-TYLGFGZB2024-202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部分食堂保洁和餐具洗消外包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6万第一包:143万元;第二包:153万元;

5.最高限价296万第一包:143万元;第二包:153万元;

6.采购需求:

次磋商项目共二包,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参加其中一包或多包的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第一包  明向校区清韵轩二三层和教工餐厅食堂保洁和餐具洗消外包

服务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内容简要描述

备注

1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清韵轩二三层和教工餐厅食堂保洁和餐具洗消外包

1

明向校区清韵轩二三层和教工餐厅的主体、周边环境、后厨公共区域、更衣间、走廊、楼梯间、窗户、后厨公共加工区域、卫生间、屋顶、天台等相关附属区域的保洁与养护、餐厅餐具洗消、门卫值班、消控室值班、食品留样及餐厨垃圾清运等。其中清韵轩二三层保洁内容包括餐厅一层大厅等相关区域。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服务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 209 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清韵轩二三层和教工餐厅食堂(宁馨轩三层)。

款项支付

本项目实行按月结算的方式进行支付。每月结束,由采购人对其服务进行考核,如达到考核合格质量标准,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上月服务费;如考核结果达不到考核合格质量标准,依据考核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后一次性支付上月服务费。

履约保证金

中标(成交)金额的5%。

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服务期结束,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20日内,按审核意见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第二包 明向校区静雅轩食堂保洁和餐具洗消外包

服务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内容简要描述

备注

2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静雅轩食堂保洁和餐具洗消外包

1

明向校区静雅轩餐厅的主体、周边环境、后厨公共区域、更衣间、走廊、楼梯间、窗户、后厨公共加工区域、卫生间、屋顶、天台等相关附属区域的保洁与养护、餐厅餐具洗消、门卫值班、消控室值班、食品留样及餐厨垃圾清运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服务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 209 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静雅轩食堂。

款项支付

本项目实行按月结算的方式进行支付。每月结束,由采购人对其服务进行考核,如达到考核合格质量标准,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上月服务费;如考核结果达不到考核合格质量标准,依据考核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后一次性支付上月服务费。

履约保证金

中标(成交)金额的5%。

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服务期结束,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20日内,按审核意见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1.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合同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进行服务,达到服务质量要求标准。

  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采购人小额采购竞价平台无违规处罚行为;

    8.本采购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要求

    8.1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8.2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9.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启时间


拟参与包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基本户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须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时间:20240122日至20240126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6号鼎太风华商座11层)

4.方式: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4.1现场获取: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本文件指定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4.2远程获取:将所有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至邮箱(邮箱:1649400941@qq.com),并电话(19834026738)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获取。

4.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提交的磋商文件无效。

4.4通过同一邮箱发送获取磋商文件资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5.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40202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6号鼎太风华商座11层)       

3.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开启

1.时间: 20240202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6号鼎太风华商座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公告有异议时,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太原理工大学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

联系方式:0351-601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6号鼎太风华商座11

联系方式:1983402673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苏吉峰

    话:0351-601032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娟娟、田帅、尚莉

    话:19834026738

    箱:16494009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