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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智慧教育质量监控中心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阅读数: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智慧教育质量监控中心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TYLGFGZB2023-116;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智慧教育质量监控中心装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10000.00元;
5.最高限价:309765.93元;
6.采购需求:
本次磋商项目共一包,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第一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工程概述

备注

1

太原理工大学智慧教育质量监控中心装修工程

1

智慧教育质量监控中心智慧讲台布置,电路灯具改造、造型吊顶、软膜天花、包暖气罩、乳胶漆粉刷、墙面造型、护墙板、窗帘、壁布、大理石窗台板、空调、木地板等以及与智慧显示屏系统对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施工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本科生院行政楼B310

款项支付

1.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将工程所需主材运达施工现场,经验收合格,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工程进度款。供应商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经采购人对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供应商同意向采购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材料,并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该工程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采购人按审定金额在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项。(每次付款供应商均需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工程结算价款支付须遵循以下原则:

若审定金额小于合同金额时,按审定金额支付;若审定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时,按合同金额支付。

3.审核依据:

3.1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施工合同、工程设计施工变更说明、现场签证资料(含材料价格签证)、隐蔽工程记录等文件。

3.2审核时执行山西省最新一期市场信息指导价。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

成交金额的3%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提交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质量缺陷责任期间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且无工程质量问题或者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缺陷责任期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20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后,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保证金。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确定开工之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验收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近三年内在太原理工大学小额采购竞价平台无违规处罚行为;

8.本采购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要求

8.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2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质量员须具有上岗证

(5)施工员须具有上岗证;

(6)有一名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造价人员(如为外聘人员,需附聘书);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在职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启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基本户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须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2.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4.方式: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4.1现场获取: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本文件指定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4.2远程获取:将所有“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至邮箱(邮箱:sxha_gd@163.com),并电话(13333413479)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获取。

4.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4.4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邮箱发送获取磋商文件资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5.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会议室

3.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采购公告有异议时,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2.本磋商公告在《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太原理工大学招标与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方式:13333413479、18234090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勃

电     话:0351-601032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娟、张宏、李莉

电    话:13333413479、18234090694

邮箱:sxha_g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