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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机械、化工、信计、原位改性采矿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7阅读数: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机械、化工、信计、原位改性采矿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097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晋分采【2020-0044G042-A29-3

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机械、化工、信计、原位改性采矿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第一包预算金额:980000     最高限价:980000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包

序号

货物名称

使用环境

备注

1

傅里叶红外气体分析仪

工作条件:

1.1 湿度: ≤ 80%

1.2 温度: 18~35 ℃

1.3 电源: 220~230 V,50~60 Hz。

进口产品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化工馆316

款项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80%,验收合格后支付20%。

合同质保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售后服务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执行标准

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保证设备合法渠道来源,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原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817日至2020821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详见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已入主体库的供应商请跳过此步骤;

2)按照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page?page=scsq)办理数字证书(CA),已办理的供应商请跳过此步骤;

3)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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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97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61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由电子投标文件同步生成且打印成册, 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胶装密封,正本1份、副本5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1份(载体为:U盘),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人应保证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如果内容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坞城南路50号)B6615会议室。

4、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编制完成,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中进行递交(上传);开标现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版本)密封U盘递交,同时携带加密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数字证书解锁电子投标文件,若开标现场解锁失败,则将U盘内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开评标系统。

5、潜在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6、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7、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

联系方式:0351-601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15

联系方式:0351-7077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0351-601033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胡宇

电 话:1503566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