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太原理工大学食堂明厨亮灶监控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食堂明厨亮灶监控
二、项目编号:SXHA-TYLGFGZB2019-325
三、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100000.00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功能及主要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食堂明厨亮灶监控 |
1 |
项 |
包括294台摄像机、20块拼接屏及配套的存储设备、控制设备、网络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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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 |
特殊资格要求 |
无 |
交货(服务、完工)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
交货(服务、施工)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虎峪校区、柏林校区各食堂 |
款项支付方式 |
系统试运行正常,经验收合格后,合同执行期间如无违约,一次性支付合同的90%,若有违约,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90%的剩余款项。 |
履约保证金 |
(1)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时,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2)在供货期间,若无违约,货到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间,如认真履行售后服务承诺,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3)在供货期间,若有违约,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剩余履约保证金,在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保证金; (4)在质保期间,因乙方未按约定进行售后服务,货物的维护所产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各包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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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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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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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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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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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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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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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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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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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料须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具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招标部)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潜在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或将所有购买文件资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经审核合格后,发送电子文档或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在规定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5)不接受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供应商的购买文件资料。
(6)为防止遗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 ¥50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科学楼2层)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科学楼2层)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开标仪式。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项目联系人:苏吉峰
联系电话:0351-6010320
邮 箱:lgdsjf@163.com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19层招标部
项目负责人:李娟、张宏
联系电话:13333413479、13363410827
邮 箱:sxha_gd@163.com
十一、质疑联系方式
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招标公告公告期限: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