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太原理工大学工训中心实训器材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工训中心实训器材项目
二、项目编号:SXHA-TYLGFGZB2019-318
三、磋商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预算金额:245000元 最高限价:245000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功能及主要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工训中心实训器材项目 |
1 |
套 |
工程实训屏、实训耗材模块、配套实训软件、实训导线耗材、实训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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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 |
特殊资格要求 |
无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并提供8-10人的技术培训服务,达到验收标准。 |
交货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工训中心(太原市万柏林区新矿院路18号)。 |
款项支付方式 |
成交供应商将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如无违约,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违约,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合同质保金 |
在签订合同前,将合同金额的5%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在合同执行期和售后服务期间,能认证履行合同的,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如有违约,质保期满,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合同质保金。 |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 |
服务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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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
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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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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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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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加磋商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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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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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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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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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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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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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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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料须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 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2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潜在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或将所有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经审核合格后,发送电子文档或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2)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不接受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供应商的报名资料。
(5)为防止报名遗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伍佰元/包(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未按第3、4款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科学楼2层)
八、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科学楼2层)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项目联系人:田勃
联系电话:0351-6010320
邮 箱:tianbo@tyut.edu.cn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19层招标部
项目负责人:李娟、张宏
联系电话:13333413479、13363410827
邮 箱:1076010144@qq.com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对磋商邀请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磋商公告公告期限: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