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2019-2020学年春秋两季教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9-2020学年春秋两季教材
二、项目编号:TYYD-TYLGFGZB2019-107
三、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共 三 包 供应商可以参加对其中一包或多包的投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包
货物名称:大学英语教材(外研社出版教材)
数量:1批
预算金额:190万元
第二包
货物名称:高等教育出版社教材(含两课教材)
数量:1批
预算金额:380万元
第三包
货物名称:其他出版社教材(除外研社、高教出版社)
数量:1批
预算金额:380万元
注: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以及本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等所有相关费用。
2.招标范围:教材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及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具体要求。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 服务时间:2019-2020学年度春秋两季
5. 服务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明向校区和孝义校区各校区
6. 款项支付方式: 按学期分期付款。教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无误、多余教材退货手续办理结束后,学期结束前根据实际供货教材的总码洋乘以中标折扣计算出付款金额(若有违约,按合同相应条款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7.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8.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1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开标时间 |
|
拟投标包号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基本户开户行 |
|
基本户账号 |
|
承办人姓名 |
|
电子邮箱 |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
|
|
|
|
(以上资料须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19年7月2日至 2019年7月8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 获取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在规定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不予受理。
(2)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每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7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开标仪式。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项目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351-6010320
邮 箱:lgdsjf@163.com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项目负责人:王玮萍、王勇
联系电话:0351-7033655,13327511715
邮 箱:ydgdzs@126.com
十一、质疑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本公告期限为2019年7月2日至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