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校级统一采购 > 采购公告 > 正文

学生食堂排油烟系统清洗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7阅读数:

学生食堂排油烟系统清洗谈判公告

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委托,对其所需学生食堂排油烟系统清洗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名称:学生食堂排油烟系统清洗

二、项目编号:TYYD-TYLGFGZB2018-104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共 包:供应商可以参加其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1)服务内容

服务名称 :学生食堂排油烟系统清洗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190000

简要说明:排油烟系统的清洗包括排油烟罩、烟道,风机、风柜、隔油滤网等。清洗结果要求达到整个系统内外均无油烟油渍残留,系统运行正常,保证排烟效果,无消防隐患;

2)完工时间:2018年9月1日结束前完成所有食堂的清洗任务,达到验收标准;

3服务地点: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迎西校区、虎峪校区、柏林校区学生食堂;

4)款项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5)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范围中要求涉及通风管道、风机、净化器清洗等业务

10.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时间

 

拟参加谈判包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基本户开户行

 

基本户账号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以上资料须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9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潜在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或将所有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经审核合格后,发送电子文档或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2)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不接受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供应商的报名资料。

(5为防止报名遗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未按第3、4款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14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科学楼2层)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科学楼2层)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谈判。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

项目联系人:苏吉峰

联系电话:0351-6010320

邮    箱:lgdsjf@163.com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

项目负责人:王玮萍,王勇

联系电话:0351-7030399,13327511715

邮    箱:ydgdzs@126.com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对谈判邀请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本公告期限为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