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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10万元以下小额采购网上申报执行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5阅读数:

学校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经学校批准,太原理工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平台于2018年6月21日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平台受理10万元以上招标项目,截止2018年10月31日,平台共受理招标项目申报72项,预算金额7725万元,平台运转稳定,招标项目审批效率大幅提高,全流程审批完成最短时间仅42分钟。

现将全面启用网上采购审批、采购执行和合同签订程序,包括“我要竞价”“集中采购”“特殊项目审批”三个审批模块及“小额采购网上竞价平台”,将10万元以下小额采购纳入信息化管理。

一、适用范围

学校所有1-10万元的货物、修缮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

二、分段执行时间节点

2018年11月5日-2018年12月31日,网上审批竞价与原纸质申报方式并行。

2019年1月1日起,不再接收纸质申报方式。

三、特别提示

(一)涉及学校机构调整或分管(联系)校领导职责调整的单位的采购项目,可先按照原纸质申报方式采购。

(二)采购所使用经费,暂时无法在财务系统中落实的,可先按照原纸质申报方式采购。

四、宣传解释工作

近期招标与采购中心将派专人到各单位进行现场专题宣讲和交流,请各单位安排相关联系人,组织各采购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与招标与采购中心联系,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招标与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b.tyut.edu.cn/)和太原理工大学小额采购项目竞价平台网站(http://47.93.235.230/)更新,敬请关注。

五、新模块功能简介

(一)“我要竞价”模块

受理除《山西省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中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以外,预算金额小于10万元,且不能事先证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的采购项目的审批。

获批的项目进入“太原理工大学小额采购网上竞价平台”进行竞价。

(二)“集中采购”模块

受理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山西省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中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审批。

(三)“特殊项目审批”模块

受理预算金额小于10万元,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竞价的采购项目的审批,如:出版、实习、续租、追加采购等。

1、竞价成功进行的条件 

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名。

2、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最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选择成交供应商并经招采中心审核确定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平台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3、竞价平台供应商条件

中国境内有效的货物、服务及工程的供应商(含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要求无违法、犯罪、失信记录。

4、竞价流程示意(见附件)

 

招标与采购中心负责本项工作的指导解释,联系电话:0351-6010320,邮箱:aasongaa@163.com,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招标与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5日

附件:竞价流程示意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