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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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教学仪器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8阅读数: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电力教学仪器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电子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99002022ATP02587

2.项目名称:电力教学仪器设备

3.政府采购计划书号:ZFCG-149900-2022-3-017753、ZFCG-149900-2022-3-017754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第一包224700.00元;第二包496000.00元。

6.最高限价:第一包224700.00元;第二包496000.00元。

7.采购需求:

本谈判项目共2包,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

第一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功能描述

备注

1

管式炉燃烧实验系统

1

用于测量实验室模拟燃烧产生的烟气浓度,本仪器应用皮托管平行等速采样法采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的颗粒物,用过滤称重法测定烟尘质量,应用定电位电解法、紫外差分法、非分散红外法定性定量测定烟气成份,全新升级的控制系统提高了仪器性能,保证了仪器的可靠性,提高了系统的稳定性,增强了控制的准确性,应用于各种锅炉、烟道、工业炉窑等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折算浓度、排放总量的测定及设备除尘脱硫效率的测定。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交货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热能馆楼

款项支付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成交金额的5%。

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给采购人。如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认真履约且无任何违约,配套服务期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10日内,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否则,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

第二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功能描述

备注

1

综合传热实验台

3

此实验台为模块化设计,彼此之间可分别独立进行实验。对流换热主要研究不同结构形式的试样平板在自然对流和强制对流时的换热效率并进行对比分析。沸腾换热是研究沸腾换热原理并演示沸腾现象的实验设备。

进口产品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交货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热能馆楼

款项支付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

成交金额的5%。

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给采购人。如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认真履约且无任何违约,配套服务期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10日内,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否则,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项目第一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包:提供所供货物生产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第二包:为保证设备合法渠道来源,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原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2022年10月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0月1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

3.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

2.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2.2解密时间:2022年10月13日9点00分00秒至2022年10月13日10点00分00秒

2.3解密方式:远程解密

2.4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方式:13333413479、18234090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苏吉峰

电    话:0351-601032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娟、张宏、李莉

电    话:13333413479、18234090694

邮    箱:sxha_g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