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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一、二、三食堂中央空调维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6阅读数:

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一、二、三食堂中央空调维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一、二、三食堂中央空调维修

二、项目编号:TYYD-TYLGFGZB2019-117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共 1 包:供应商可以参加其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2.采购需求

1)预算金额:280,000

2服务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一、二、三食堂中央空调维修

3)维修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AII级和BII级及以上资质。

5其他特殊要求:

服务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人员须取得维护及维修制冷设备所需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证书。

6)完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完成维修项目

7地点: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

8)款项支付方式:维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无违约,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若有违约,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9)履约保证金:
1)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在维修期间,若无违约,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间,如认真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且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3)在维修期间,若有违约,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剩余履约保证金,在维修项目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保证金。

10)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详见谈判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3.采购范围:以本谈判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符合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9. 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参与谈判;

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五、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启时间

拟报价包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基本户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19126日至20191210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层)

3.谈判文件的获取:

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期限及时间内,携带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获取谈判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未按第34款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七、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121310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科学楼2层)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1213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开标室(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科学楼2层)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谈判。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

项目联系人:苏吉峰

联系电话:0351-6010320

箱:lgdsjf@163.com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1号天和科技大楼5

项目负责人:王女士、王勇、袁力敏

联系电话:0351-7033655

箱:ydgdzs@126.com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对谈判邀请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公告期限2019126日至20191210